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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4 14:36:42   来源:

 

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各班、全体教师: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1290号)和《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济政办〔201213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师生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近期省厅和市政府办连续下发通知,市政府又于1218日专门召开了全市冬季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各级学校(幼儿园、教育机构)的校长(园长或负责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真正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严谨性、规范性和持续性。

  二、积极进行整改

  12月初,市教育局组织了五个检查组,对全市36个中心校、市直学校进行了安全督查,共发现八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对重点督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和下发的整改通知书,安排专人、限定时间、持续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一是要根据本单位的采暖方式,对采暖设备细致检查,对师生进行专门的预防煤气中毒教育,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二是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加强教师值班巡逻和学生上下学护导;明确专人负责门岗,24小时值守,并值守人员姓名等在学校门口显眼位置公布。三是对师生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在上下学时间,领导必须带队进行护导;坚决禁止黑校车、 农用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等接送学生、幼儿,对于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力推进校车驾驶资格、校车使用许可等工作。四是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尽量不要制售油炸食品。五是对于存在证件过期或证照不全的,要限期办理,坚决堵塞管理漏洞。六是有住宿生的学校必须要有宿舍管理人员,合理安排学生住宿,实行教师(或生活教师)住寝制度,加强取暖、消防等方面的管理。七是有校建工程的学校,务必落实校建工程与教育教学区域相隔离的规定,对于简易棚舍、存在隐患的区域等要立即采取防护措施,设立警示标志。八是各单位要开展安全检查记录、值班记录等各类安全记录评比活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落实安全工作各项要求,规范安全工作各项流程,完善安全工作各项记录。

  三、主动协调配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和《济源市公安局关于明确河南省济源第一中学等154所学校为省辖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函》(济公函[2012]11号)等有关精神,我市所有学校作为省辖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要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积极行动、主动沟通所在地政府,进一步加强学校保卫队伍和安防建设;要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开展经常排查、重点督查、协调整治活动,采取对三无人员、精神病患者、酗酒人员等重点人员管控等措施,加强校园安保;要主动协调综治、安监、工商、城管、文广等部门对校门口无证经营商店、校外车辆拥挤等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治理,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为确保师生平安营造安全的外部环境。

  四、加强督查追责

  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作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认真进行再梳理、再整改,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教育局各职能科室,要加强指导与督查。近期,市教育局将按照省厅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派出若干暗访组,对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第四季度重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跟踪督查、狠抓落实、严格追责。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检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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