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中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1)借书时必须携带借书证,否则不予借阅。
(2)借书者不许进入书库随便找书,要根据目录索引表,在目录橱中找到要借书的书卡,从书卡中抄下索书号、书名、填写好借书证、留下书内卡,方可拿走所借图书。
(3)每次借书只许借两本(文学书)借期两周,到期不还者,不得再借。教参书借期为一学期,学期结束必须全部还清。
(4)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到期还不上的,按原价的2倍赔偿。坚决拒绝用其他书顶替。爱护图书,不得涂改、圈点、损页。
(5)凡属资料书不可出借,如需查材料者,可在图书室内查阅、抄录,如必须借阅者需校长签字。
(6)调到外单位工作或退休前,必须先还清所借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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