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中学听、评课制度
(1)教师每人每学期至少听课30节以上(校内外均可)。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
(2)每次听课都应在响预备铃前进教室。
(3)在听课过程中,不与其他教师谈话,说笑,不做小动作,不做任何影响学生上课的事。
(4)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正确评价所听教师的课堂教学,虚心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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