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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书香家庭 亲子共读”活动转发

发布时间:2013-05-21 15:13:41   来源:

济源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倡导开展“书香家庭 亲子共读”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团工委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倡导开展书香家庭 亲子共读活动的通知》(教关〔2013492)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家长学校建设工作,及时成立校级书香家庭亲子共读读书活动指导委员会,加强学校图书馆建设,征订有关图书,深入开展书香家庭,亲子共读活动、比赛评选活动等,为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相关活动信息请及时报送到教育局团工委信箱:hnjyzhf@qq.com.

 

济源市教育局  

  2013520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倡导开展

书香家庭亲子共读活动的通知

教关〔2013492

 

各省辖市教育局,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党的十八大把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列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发挥学校在全民阅读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倡导开展书香家庭亲子共读活动。现将活动的实施意见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书香家庭亲子共读活动,向学生和家长推荐一批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优秀读物,传播科学的读书方法,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习惯,提高学生的阅读、审美能力,使家长和孩子在阅读中开阔视野、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感受快乐,促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推动素质教育实施。

二、组织领导

本活动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进行,由河南省教育厅关工委负责组织实施。成立河南省教育系统书香家庭亲子共读读书活动指导委员会(见附件)。指导委员会成员由各省辖市教育部门和关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及有关专家组成,办公室设在河南省教育厅关工委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关工委可建立相应机构。

三、阅读书目和图书供应

以亲子阅读方式开展读书活动,是一个创新,拟先在小学阶段和初中1-2年级倡导进行。推荐的阅读书目由省活动指导委员会在专家推荐的基础上确定,根据读物出版的变化和活动需要不定期更新。为保证图书质量,所需图书由新华书店正规渠道供应、服务到学校。学校应根据自身条件和活动需要,按照书目购置一定量的图书充实图书馆(室),有条件的家庭按照自愿原则,家长、学生可自行购买。

四、活动的开展和宣传

书香家庭亲子共读活动是学校教育向家庭延伸的桥梁之一,各地、各中小学校要把活动纳入校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班主任、任课教师和阅读指导志愿者要引领学生、家长多读书、读好书,形成教师引领学生,学生影响家长,家庭推动社会的良好氛围。

在亲子共读的基础上,各级活动指导委员会和学校要及时组织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如评选读书之星(孩子)、优秀阅读家长、优秀阅读辅导员、书香家庭;开展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情景剧汇演;利用网络、博客、微博、校报、手抄报开展阅读讨论、发表阅读感悟等。学校和各级活动指导委员会要及时了解、掌握优秀典型案例,对涌现出的好形式、好经验、好家庭要及时宣传、表彰。

省活动指导委员会编印《书香家庭亲子共读活动通讯》,在河南省网上家长学校河南家庭教育网开辟专栏,报道各地活动开展情况,交流经验,推动活动的开展。

                                        201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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