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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年清明节主题纪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31 14:22:08   来源:

济源市北海中学

关于开展2014年清明节主题纪念活动的通知

 

各年级各班:

      按照局办公室的统一布署,经班子会研究决定,我校定于438点赴烈士陵园参加扫墓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1.参加对象:初二全体学生;

2.班主任及跟班老师(跟班老师安排在校黑板上公布)负责学生的安全;

3.全体学生统一穿校服,可自制小白花,注意路上及会场纪律,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4.其他2014年清明节主题活动按市局通知执行。

 

                                                                  

北海中学团委

2014329

 

附: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清明节主题纪念活动的通知

 

济源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4年清明节主题纪念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

  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学先烈,见行动,共筑中国梦主题纪念活动的通知》(济宣[2014]5号文件)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14年清明节主题纪念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开展纪念烈士活动

  324—44日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因地制宜,组织师生到学校周边的烈士陵园、烈士纪念馆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学先烈,见行动,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纪念先烈活动和革命传统教育。城区相关学校按附件要求组织师生到济源市烈士陵园参加活动。活动前要做好周密安排,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确保师生活动安全。活动期间可以组织入党、入团、入队宣誓或重温誓词活动,聆听革命事迹报告,参观烈士遗物等。按照上级要求,今年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送花圈,禁止在纪念地焚烧物品;要进行文明祭奠,树立良好形象。

  二、阅读《清明小报》

  近期,市委宣传部、关工委、党史办、教育局等部门联合编印了《清明小报》。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团队干部请于327—30日期间到教育局团工委领取,并分发到辖区各个学校、各个班级,组织学生认真阅读。要让学生撰写读后感,适时进行交流活动,切实对学生起到教育作用。

  三、参加网上祭英烈活动

  328日至410日,各学校组织学生登陆中国文明网、济源文明网,参与网上祭英烈活动,上传感言体会,寄托对革命先烈的崇敬与哀思。以上活动要注意收集照片、资料,做好宣传报道。

   各单位要把清明节系列活动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实施。要通过纪念活动,大力宣传革命烈士胸怀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持真理、坚贞不屈的革命精神,热爱党、热爱祖国的高尚品德,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迎难而上、不怕牺牲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引导广大师生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断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党的领导,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愚公家乡好的时代主旋律,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大力弘扬新时期愚公移山精神,积极投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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