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教师师德六条禁令》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市教育局制定教师从教六条禁令:
第一:严禁擅自办班或组织、暗示所教班级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第二:严禁打骂学生、将学生赶出课堂;
第三: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
第四:严禁向学生推销课外学习资料;
第五:严禁在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在课堂接打手机。
第六:严禁赌博、斗殴、酗酒
以上禁令,如果教师违反,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撤消教师资格;违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