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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海中学教职工2014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02-05 08:27:56   来源:

 

北海中学教职工2014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修订稿)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济人社事业[2014]6号)精神,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原则

1、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

2、较客观公正地评判教职工的工作绩效;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规范性与导向性相结合;

4、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5、对教师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师德师风、教学实绩、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

二、考核对象

单位在编、在职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

考核要以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一年来的工作成效与实绩。

四、考核等级

考核等次分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人数:局里分配15

五、组织与实施

1、单位成立考核小组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单位党、政、工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为7-13人。教师代表经民主推荐产生,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组成需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开展工作。

2、学校出台具体考核细则,并将年度考核与学校绩效考核相结合,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工作表现合理确定考核等次。

3、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后三日内书面向学校提出复议,学校应在接到复议要求后一周内召开考核小组成员会议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十五天向教育局提出申诉。

六、考核细则

定性考核:

(一)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评为优秀。

1、因犯党纪政纪错误,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处分或受市教育局通报批评的;

2、不重视师德工作,言行表率作风差,学生家长、社会意见大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排斥学生或擅自赶学生出教室3次以上或擅自劝退学生的;或逼迫学生转学或降级造成恶劣影响的。

4、不遵守上级和学校规定,乱罚款、乱收学生费用、乱订资料的、在校外兼课或搞第二职业的;

5、不服从组织安排,严重影响工作的;重要业务活动无故不参加者(如集体阅卷、考试监考、集体备课、教研活动等);

6、全年四次考试每次评分在年级倒数第一名的任课教师;

7、班主任所带班级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8、教学常规检查,学校评价不合格的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常规检查中受到点名批评的;

9、不遵守劳动纪律,有旷工、旷课行为的;一年内累计请假超过60天(不含60天);病假达二个月,事假达15天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

10、岗位职责履行不落实,造成工作失误的。

(二)下列情况考核评价为不称职。

1、因犯党纪、政纪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2、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被处以治安罚款、拘留,或经调查证实有赌博、吸毒、嫖娼等行为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累计旷课5节以上的;

5、擅离职守,工作不负责任或打架骂人,严重影响安定团结,损害学校声誉,受到学校两次警告处分的;

6、贪污受贿、索、拿、卡、要,造成恶劣影响的;

7、拒不服从分配或不以主要精力从事本职工作,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8、工作中有重大失误者(如因失职造成学生伤害、学校财务损失、教学秩序混乱等)

9、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定量考核:

一、计算方法。

每人考核满分为100分;每个年度评价一次。

二、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一)、工作量考核:20分(负责部门:校委会、教导处)

教职工工作量考核得分=满分值×(教职工个人周平均课时数/全校教师中最高周平均课时数)

2014职评方案中有关计算方法考核。

(二)、工作纪律考核:10分(负责部门:办公室、教导处)

1、出满勤者得10分;

2、病假:经学校批准,一个月内不扣分。病假超过一个月以上折半积分;

3、事假:每月累计不超一天不扣分,多一天扣1分;

4、缺岗;每一次扣1分;

5、旷课(含私自调课和不服从学校安排代课者):每节扣2分;

6、坐班和下班辅导缺席、上课迟到、早退及中途离堂:每节扣0.5分;

7、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等)每缺席一次扣0.5分;

8、值日教师值日不到位,不认真履行职责,每次扣1分;

说明:(1)无故旷工达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有1/2以上不参加者,可视为不合格教师;

2)以上8项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三)、教学常规:20分(负责部门:校委会、教导处)

具体考核办法按照教导处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四)、师德师风:20分。(负责部门:校委会、政教处团委)

2014职评方案中有关计算方法考核。

(五)、教学效果考核:30分(负责部门:校委会、教导处)

2014职评方案中有关计算方法考核。

(六)、其他加分项目:(5)(负责部门:校委会)

1、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个人经学校评选、推荐,有荣誉、表彰的,校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

2、专业技能比赛,如优质课、技能大赛、竞技比赛等活动中,获奖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经校委会商议,酌情予以加分。

3、个人所承担的工作,因业绩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的,经校委会商议,酌情予以加分。

三、考核分组

1、考核分组及优秀指标分配:

行政组1人、语文组2人、数学组2人、英语组2人、政史地2人、理化生2人、体音美微2人、行管组2人。

2、优先原则:分数相同时,按以下次序排列:(1)教龄长的优先;(2)教学效果得分高的优先;(3)工作量得分高的优先。

四、补充说明:

1、市直学校的党政正副职领导干部,由教育局统一进行考核(市管干部由教育局配合市委组织部进行考核)

2、工勤人员的考核,按照文件精神确定优秀人数,由总务处负责考核。

 

 

 

 

济源市北海中学

201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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