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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海中学处置操场建设拖欠工程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5-02-05 08:32:34   来源:

 

北海中学处置操场建设拖欠工程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操场工程款上访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影响,切实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机构

为积极、快速、有序地处置好因操场工程款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加强突发事件协调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处置操场工程款拖欠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长:王强东

副组长:郭六保 史淑  宗潇  袁静

  员:牛继刚  孙春晴  李世军  李艳莉

职责分工

教导处负责处理体育课上课期间的突发事件,防止民工讨薪行为扰乱正常教学秩序;政教处负责保卫工作,防止民工讨薪行为影响到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必要时可报警;工会、后勤负责协调施工方,做好民工安抚工作。

各成员要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及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以当天值日的校级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按照“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的原则,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的方法,做到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严禁态度粗暴,激起冲突事件。

三、处置程序

凡发现民工讨薪行为在学校发生的,第一时间报校长和值日领导,报告内容为: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等相关情况;值日人员要迅速赶到现场,做好安抚工作,严格控制和监视事态的发展,力争使矛盾逐步得到缓解、事件尽快得到平息,必要时可联系公安部门做好稳定工作。

凡接到上级通知,民工到教育局或市委市政府讨要工资的,接到信息的人员为第一责任人,需第一时间报校长和值日领导,值日领导接通知后,要会同有关人员第一时间前往出事地点,做好民工的安抚和带回工作。

四、解决办法:

学校领导积极协调办事处、教育局、财政局三方,争取年前由市财政支付30%资金,满足民工工资支付要求,年后协调教育局利用校建专项资金彻底解决操场工程款问题。

      

济源市北海中学   

201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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