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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北海中学2016年招生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11 11:32:01   来源:

济源市北海中学2016年招生资格审查公告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8月15日---8月16日,凡是填写我校学位申请表的新生,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接受资格审核,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资格审查地点
北海中学办公楼前
三、资格审查窗口安排:
窗口1:马寨小学六(1)班           
窗口2:马寨小学六(2)班
窗口3:马寨小学六(3)班            
窗口4:马寨小学六(4)班
窗口5:北海路小学六(1)班、六(2)班         
窗口6:北海路小学六(3)班、北海路小学六(4)班
窗口7:北海路小学六(5)班、庙街小学
窗口8:健康路小学                
窗口9:三庄小学
窗口10:回民小学                 
窗口11:李庄小学
窗口12:外辖区
四、资格审查材料:(根据所属条款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学生与监护人一方或双方的户籍地一致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监护人已购住房并取得房产证,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发票和经市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现役军人子女,可就近在其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部队驻地片区公办学校入学。审查时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军人证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可由市民政部门开具,现役军人可由其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开具)。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市委、市政府等上级文件规定享有教育优待的人员子女,由其父母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经教育局核实后安排入学。
5.外来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不少于6个月的完税证明(时间截止2016年6月30日前)、有合法稳定住所、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父母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暂住证、有合法稳定住所、就业单位的就业证明(自由职业者可由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开具)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本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父母双方在城区工作居住半年以上;或者父母一方在城区工作居住半年以上,且在户籍所在地无照顾条件。审查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务工证明、有合法稳定住所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公示:
公示时间:8月17日—18日。
在学校公示栏内查询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或在“北海中学校园官网”上点击“快速通道”里的“录取查询”。凡被公示的学生到北海中学教导处报到注册,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强东
副组长:王振方
成员:李艳莉   李二军    赵唯一
咨询电话:
0391-6659305   
王老师:13849536772    
李老师:13838946650

  
 
 
                               济源市北海中学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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