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中学关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规定
(1)教师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教育规律教书育人,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教育学生到校时间不要过早。到校后自觉进教室读书,早读不记出勤和缺勤。
(3)按时上下课,不准拖堂。课间要动员学生到教室外活动,两操一课时间必须专时专用。
(4)按时放学,放学后不得留学生补课、做作业和个别谈话。
(5)要组织学生参加文体、科技和学科小组活动,发展学生多方面的能力和兴趣。保证学生每人每天平均不少于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包括体育课)。
(6)严格静校制度。学生放学后无故不在学校滞留(值日生推迟20分钟离校)。
(7)严格控制作业量。每天总体作业量不超过一个小时。
(8)严格控制考试次数。除学校规定的期末和必要的单元测试外,教师不得任意增加考试次数。各科教学质量测试由教务处从严掌握,适当安排。
(9)不订购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要求以外的各种复习资料、练习册、习题集等。
(10)精心设计课堂作业,注意因材施教,改进教学方法,当堂完成作业的全部或大部。
(11)不要以反复的或大量地抄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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